人们常说的景观小品大多是指在园林建筑中起到装饰作用的艺术品,事实上,所有放置在公共环境中,能够与周围环境融于一体的艺术品,都可以说是景观小品,小到垃圾桶、街灯、车站牌,大到亭台、壁画、楼阁。且大多数的景观小品都不仅限于装饰作用,还同时具备实用功能与精神功能。那么,对于常见的景观小品,到底有哪些类别呢?
1、供休息的小品
此类景观小品主要包括供休息的椅、登,遮阳的伞、罩,两者兼具的亭台等等。具体造型往往结合周围环境,比如,在公园山头上绿树环绕之地的凳子往往采用仿树墩的造型。此外,比较常见的还有利用花坛、花台边缘矮墙作椅、凳;围绕大树基部设桌椅,供休息纳荫等等。
2、装饰性小品
此类小品主要是各种花钵、饰瓶,景窗、花臂、花墙等等。主要以装饰性为主,对周围环境起到点缀的作用。
3、结合照明的小品
此类小品主要是各种路灯、彩灯。路灯的造型本就繁多,除了夜晚照明时会兼具照明与美观的作用,在白天,其基座、灯柱、灯头等都有很强的装饰作用。而彩灯大都与植物一同使用,比如在花地使用彩灯,让花草与灯光融合,可以达到美轮美奂的效果。此外,在枝叶繁茂的大树上悬挂大量彩灯,也能在夜晚达到极强的美观效果。
4、展示性小品
展示小品主要是游玩景点的布告板、导游图板、说明牌、阅报栏、图片画廊等等。这些展示小品往往将造型做成与当地特色相关的形状,夺人眼球,大多对游客有宣传、教育的意义。
5、服务性小品
此类小品主要有为游人服务的饮水泉、洗手池、公用电话亭;为保护园林设置的栏杆;为保护环境卫生的垃圾箱等。初装饰作用外,还兼具使用功能。
虽然人们常常喜爱给事物进行分类。但实际上,对于景观小品来说,除了最基本的装饰功能外,往往还具有其它多项功能,而对其分类的依据也不过是哪一项功能更加常用一些而已。